这种事儿听着就来气。你老公签了合同、有固定工作,法律上就是劳动关系,超市说“劳务”纯属瞎扯,想赖掉工伤。

**定性原因**:上下班途中对方主责的交通事故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,100%算工伤。单位没交保险,那所有赔偿都得他们自己掏腰包。

**怎么解决**:

1. **工伤认定材料**:先去交警队拿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、医院病历和诊断证明、劳动合同(或工资条、考勤记录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)。到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填表申请,单位不盖章也不影响,人社局会调查。

2. **停工留薪期工资**:从受伤到伤情稳定(一般看医生建议),工资按你老公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,一分不能少,单位必须照发。

3. **一次性伤残补助金**:等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(比如十级7个月工资),这笔钱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,但单位没缴,那就直接找单位要。

**建议**:别接受2万私了,太少了。立马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,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。超市说是“劳务”,让他们拿证据,你们有合同就稳赢。需要跑腿的事抓紧办,拖着不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