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劳动关系扯皮,你虽然是小时工,但只要你能证明在仓库干活、接受管理,法律上就是事实劳动关系,仓库和劳务公司踢皮球没用。
**定性原因**:你受伤属于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、因工作原因,妥妥的工伤。仓库主管说找劳务、劳务说没排班,都是想赖掉责任。你手头没合同,但打卡记录、工资转账、工作群聊天、同事证言都能算证据。
**怎么解决**:
1. **申请期限**:单位必须在受伤后30天内申请,单位不申请的话,你个人必须在**1年内**(从3月3日起算)向当地人社局申请,超期就过期了。
2. **个人申请证据**:先去急诊病历、诊断证明(写明左手食指断裂);然后找仓库要打卡记录(不给就录音或找同事作证),去银行打工资流水;再有就是工作群聊天记录、制服、工牌等。如果仓库主管口头推诿,你直接录下来。
3. **单位不配合怎么办**:人社局受理后,会发函调查,单位不提供证据也没用。你直接去人社局申请**劳动能力鉴定**,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出。如果单位不认工伤,人社局会出认定书,你拿它去申请仲裁或起诉。赔偿包括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(十级7个月工资),离职还有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。
**关键动作**:立刻带身份证、病历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咨询,让他们指导你填表。别等,越拖越麻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