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说白了就是典型的混同用工,厂家和超市都在推卸责任。你妈妈排班归超市管(实际管理),工资由厂家发(经济从属),两个单位都算实际用工方,但都没签合同、没缴社保,纯属违法操作。
**怎么确认劳动关系?**
先别管他们扯皮,立刻收集证据:微信转账记录(看备注有没有“工资”)、超市排班表、工友证言、受伤时的监控录像或照片、医院病历。去超市所在区的**劳动监察大队**投诉,或直接申请**劳动仲裁**确认劳动关系——仲裁时把超市和厂家列为共同被申请人,要求认定双重劳动关系。
**工伤认定告谁?**
两个单位都可以告。建议优先申请**超市所在地人社局**的工伤认定,因为工作场所和日常管理在超市,举证更有利。如果人社局不认,再告厂家,或者直接法院起诉要求两个单位承担**连带责任**。记住:受伤后1年内必须申请,别拖。
**没社保谁赔?**
放心,没交社保的话,**全部工伤赔偿**(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护理费、伤残津贴)都由用工单位全额承担,一分不能少。比如你妈妈骨盆骨折可能构成**九级或十级伤残**,赔偿金按当地标准算,单位必须掏。建议先做**伤残等级鉴定**,然后找律师发函或者走劳动仲裁,两个单位一个都跑不掉。
